本报记者 吴婧 上海报道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金融创新及其风险监管处于动态博弈和不断发展中。
2021年10月7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上发表讲话,分享了中国对大型科技公司的监管实践。
事实上,为了应对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给中国监管当局带来的新挑战,中国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的“短板”,陆续出台了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措施。
易纲透露,相关举措集中体现为三条监管实践:一是金融作为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二是建立适当的防火墙,避免金融风险跨部门、跨行业传播;三是断开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防止“数据--网络效应--金融业务”的闭环效应产生垄断。
一位央行地方支行的工作人员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坦言,金融科技服务了大量的长尾客户,其跨界、混业、跨区域、集团化经营特征明显,特别是大型科技公司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特点,却长期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一旦出现风险,其影响范围远比传统金融大得多,潜在的社会危害比以前更大。
支付业务回归本源
毋庸置疑,中国金融科技不断发展创新,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根据央行的统计,在大型科技公司推动下,中国移动支付快速发展,目前普及率已达86%。二维码支付方式的普遍应用使商户无需购买受理终端等设备,大幅提高了支付时效,降低了交易成本。
另外,中国移动支付和网络支付费率均不超过0.6%,用户在利用电子支付工具收款时,还可以享受定制金融产品。
中国的金融科技起步较早,在兴起之初,中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就通过打造审慎包容的监管环境,助推中国金融科技发展。
然而,金融科技具有创新、发展快、迭代迅速、虚拟化、跨区域、跨领域等特点,在其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悄然改变了金融业的风险特征,且向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
易纲曾公开表示,中国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凸显了一些问题,包括支付机构渗透进入金融领域,提供保险、小额信贷、基金等多种金融产品,提高了金融风险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大型金融科技公司“赢者通吃”的属性可能引发市场垄断、降低创新效率等。
在前述央行地方支行的工作人员看来,金融科技不仅带来与传统金融相似的业务、网络、技术等多重交叉风险,还会带来技术黑箱、算法共振、算法歧视、第三方依赖、责任边界模糊等新型风险隐患,风险传染速度更快、波及面更广、隐蔽性更强、溢出效应更大。
需要注意的是,过去,中国平台公司下设的支付机构可分别与上百家商业银行连接并开立账户,带来结算最终性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易纲指出,部分平台公司违规将客户沉淀的备付金投资于多类金融资产。平台公司还在支付链路中嵌套“花呗”“借呗”等信贷业务,误导消费者。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应对挑战,中国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的“短板”。在支付业务方面,易纲透露,去年底以来,金融监管机构要求断开支付工具与其平台上的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使支付业务回归本源。
维护金融市场公平竞争
前述央行地方支行的工作人员坦言,过去在传统金融监管框架下,金融监管部门对风险模型要求简便,以便于理解与验证。但随着金融科技产业的技术创新,使得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区块链等技术大量应用在金融产品中,致使金融科技产品具有复杂的内部关联性,而不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许多金融风险被掩盖在技术和算法之下,具有较大潜在金融风险,不利于金融科技监管。
不过,金融科技的快速创新和迭代特点,决定了金融科技监管原则并非一成不变,而要随着对金融科技业务本质的理解不断改进。前述央行地方支行的工作人员认为,这一特点也决定了监管时机选择要具有科学性,既要鼓励创新,又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头部平台支付业务对借贷业务的导流能力下降,减少不公平竞争。”中泰证券分析师戴志锋认为,从宏观角度来说,断开支付工具和信贷产品的不当连接可以减少信贷业务的过度营销,防止过度借贷导致居民杠杆率快速上升。从平台自身角度,对信贷业务的获客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竞争优势有所削弱。监管目的在于维护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样适用于保险业务和理财业务。
传统金融机构抓住监管红利的窗口期,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戴志锋认为,在支付业务方面,国有大行可借助央行数字货币的先发优势,提升互联网运营能力,加速外部场景尤其是线下场景拓展,针对特定场景进行支付产品创新,提升在数字钱包市场的市场份额。在借贷业务方面,头部互联网平台将通过个人征信牌照向外输出征信数据,征信体系建设具有正的外部性,持牌金融机构整体受益。全国性大中型商业银行及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具有牌照优势,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通过加强线上服务能力及大数据风控能力,有望做大市场份额。
戴志锋认为,对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监管将持续趋严,在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反垄断、金控公司管理等一系列监管要求下,难以再现综合性的大型金融科技公司。
此外,在戴志锋看来,互联网平台采用纯线上的业务模式,在综合金融服务尤其是高净值客户服务上仍存在局限性(包含监管因素),传统金融机构可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服务,满足客户差异化服务需求,优质银行可强化主账户地位,在零售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上保持领先。
易纲表示,未来将继续强化支付领域监管。
(编辑:孟庆伟 校对:张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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