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大促日即将到来
“剁手党们”买买买模式已开启
白天“打工人”,晚上“尾款人”
那么问题来了
网络直播带货套路多
切记避免踩雷!
虚假刷流量
订金、定金傻傻分不清楚
商家不给退换货
……
遇到这些坑怎么维权?
“双十一”,不仅要备好钱
更要备足法,防险有招
才能“剁手”剁得更放心
01
家人们,咱们这个燕窝吃了
一能抗疲劳,二能抗氧化
女士们吃了还有美容功效哦!
江大妈
那么多人买!一定很好!买买买!
小小江
这个有可能是假的!要小心直播“刷单”!现在数据造假都有一条龙的服务了!
法官提醒
直播带货行业以能赚则多赚的捞取红利心态,促成了直播带货数据造假的交易市场,水深难测。从观看人数到配合互动,不同的服务甚至有了明码标价,如真人粉丝在直播间观看1分钟就能得5毛钱报酬等等……这对于整个行业和缺少知情权得消费者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巨大的伤害,一定要擦亮眼睛努力辨别!
02
向左滑动下方图片,帮助江大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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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03
江大妈
这个衣服不错,保暖又便宜,给我幺儿买一件,要付定金?付!这个养生锅也好!付定金!家里正好缺个电暖气,付定金……
10天后……
江大妈
糟了,当时付定金太冲动了!钱都不够付尾款了!定金付了就不能退咩?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定金有很多种类,一般来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定金一般指违约定金,也即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支付定金能否退还,就看是谁不履行了。
(1)如果订单处于未关闭状态,只要按照正常流程,下定金的预售商品,只要支付了尾款,就可以申请退款(定金+尾款)。
(2)如果订单关闭,买家原因导致的订单关闭,定金商家是可以不退的。但是很多商家比较人性,经协商一致后,可以申请退款。
04
江大妈
那之前买的衣服不合适,商家不给退货怎么办哦!
退换货也有相关法律知识哦!
小小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05
家人们,我们今天这个超轻笔记本电脑
不要9998!不要998!只要98!
江大妈
哇,这个笔记本好划得着哦!买买买!
好不容易捡的便宜就飞了!
江大妈
这种卖家“砍单”的行为是否违约?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给出答案,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江大妈下单成功,双方的电子合同即成立,商家如果拒绝发货或私自取消订单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网购合同成立后,经营者未发货,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经营者返还货款,并承担因其违约给消费者造成的合理损失。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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