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
据浙江工人日报消息,“直播带货”是“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中涌现出的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它将线上线下相融合,将需求侧和供给侧相对接,使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得到回补。随着“双11”临近,“直播带货”驶入快车道。律师提醒,直播带货,方式灵活,惹人喜爱,但以往“翻车”现象也屡见不鲜,所以请主动避开以下刑事法律风险。
虚假广告罪
从法律层面来说,直播带货行为其实可以分解成两个独立但又相互关联的行为——广告行为、销售行为。区分二者的关键点在于是否会直接发生商品的有偿转让。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虚假广告罪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那如果主播实施的仅仅是广告代言行为,由于在该过程中并不会直接发生商品的有偿转让,那么就不能将此行为扩张解释销售行为,从而作为第一百四十条至一百四十八条的入罪条件。但并不是说这类行为就不存在刑事法律风险。因为这类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还是可以虚假广告罪惩处。这不仅在刑法条文中有规定,《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也载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第三款(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规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提醒:虽然条文仅规定了虚假广告罪的犯罪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广告发布者,不包括广告代言人(主播),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广告代言人的主播被排除在虚假广告罪之外。一方面,由于带货主播的身份可能存在叠合,作为广告代言人的主播可能兼具广告主或广告经营者身份,此时可能会因虚假广告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广告代言人可能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共同实施虚假广告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的,可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罪的共犯。
因此,主播在代为宣传之前,应提前对商品或服务进行了解与试用,熟悉《广告法》所规定的内容;在推介商品之时,不能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在逐利的同时还应审慎判断是否会存在夸大、欺诈或虚假宣传的行为。如若无法判断,应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分析。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20年8月10日,南京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查获假冒国际知名潮牌服饰30余万件,涉案金额近2亿元。据了解,犯罪团伙为扩大销量,利用线上带货销售方式,注册了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抖音直播间,并入驻某大型团购平台和购物网站,在线上通过视频直播展示产品,以专柜价格销售假冒国际知名潮牌注册商标的商品。该犯罪团伙长期雇佣网络水军,在多家国内大型知名网站上宣传造势和刷单。
律师提醒: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明知”“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本罪的构成要件,而本罪作为数额犯,对于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又尤为重要。具体到实践中,就是如何把握已销售金额与待售金额在本罪评价中的作用。
在越来越注重保护产权的时代,网红、主播等在“直播带货”时更应严格遵守法律义务,仔细甄别商品商标,在规避风险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被告人刘某与自2014年9月起,从上家购进祛痘美白万能膏,在明知含有氯霉素且成分不符合标签标注的情况下,仍以每盒138元的价格通过淘宝店、微信等方式销往全国各地。最终被告人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律师提醒:《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符合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作为主播应该认识到符合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是产品合格的基本要求,在带货时必须严格审查产品质量,把好质量关。
诈骗罪
深圳龙岗警方曾抓获了一名以“网络直播抽奖”为由实施诈骗的男子。该男子以富二代的身份表示自己将在生日当天送出10部iPhone11手机,而刷礼物越多越贵的观众,中奖的概率就越高。为了增加可信度,其在直播时摆放出多个手机盒,可这些手机盒只有一个装有手机,其他的都是空盒,抽中的也都是事先安排好的托。除此之外,该男子在此前的直播带货中就已经有了涉嫌诈骗的行为:先以真实的智能手环在直播中作为宣传,然后将批发价每只仅为1.2元的手环以298元的价格促销出去……
律师提醒:有些主播并没有直接参与到诈骗行为的实施过程中,但是其若宣传推广了诈骗信息且导致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那么极有可能因推广诈骗信息而被刑法评价为诈骗罪的帮助犯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总之,“网红”在享受流量带来红利的同时,应严格恪守各自应尽的法律义务,诚信交易。
而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以下五条途径减少损失:一是观看直播购物时,应及时固定相关证据,比如可截屏、录屏保留带货主播们的承诺,包括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折扣等;二是下单前仔细阅读商品详情页面,下单后保留好支付凭证;三是收到商品后及时查验商品,贵重物品最好在快递员见证下当面拆封查验,拆封过程可以视频的方式保留;四是发现商品有质量等问题,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并申请平台介入处理;五是与商家和带货主播未协商一致的,根据消费者自身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向市场监管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必要时到法院起诉。
(邹晓辉 作者系浙江省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浙江靖霖(绍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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