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这是近年来,继《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文旅部发布的《网络表演经济机构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布的《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等之后,国家层面再次针对网络直播行业的又一重大规范意见。
那么这次的《意见》重点有哪些内容,对网络直播行业具体有哪些新的约束呢?我把影响比较大的内容整理分析供大家参考。
- 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在经营上要更加公开、透明。不仅严格要求实名制,而且比其他行业要求更高,要按规定按期限定期向当地有关部门报送直播相关情况,包括个人身份、收入、盈利情况等等。
- 严格的规范了网络直播营销的行为细节。规定中细致地列出了五个不得,三个应当,明确了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从方方面面给予了约束和规范。擦边球赚钱的时代已不复存在。
- 再一次加强税收管理。明确行业纳税义务,规范税收服务和征缴方式。进一步加大了偷税漏税的打击力度。
- 进一步加大违法行为处罚。明确处罚标准,不仅停留在公开曝光的层面,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直播发布者,还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让直播行业不敢入雷池半步。
编者按:市场经济下,任何行业都摆脱不了经济周期的规律,也摆脱不了市场的规范。这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客观存在和事实,网络直播行业也必将走向从起步、过热、滞涨、衰退再到复苏周而复始的循环之路。最终,网络直播行业也将和所有行业一样,在经济发展的洪流之中,贡献出自己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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