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生
3月17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网信办有关领导介绍,2022年网络“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将聚焦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问题开展整治,具体包括10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激情打赏、高额打赏、诱导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直播乱象,是整治重点之一。(3月18日《新京报》)
数字化时代,网络直播野蛮生长,网友打赏主播乱象频仍,不时见诸媒体。打赏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百万乃至数千万元。用来打赏的款项,有自己血汗钱、有骗(偷)父母养老金、有借亲友、有高利贷、有挪用公款等,甚至还有卖亲生骨肉的……疯狂打赏的后果,有自杀了之,有妻离子散,有把家庭带入债务深渊,有锒铛入狱……这种新闻读后,不免令人扼腕叹息。
与此同时,男女主播靠用户非理性打赏一夜暴富的故事,则不断刺激着公众敏感神经,冲击着社会承受力底线。“主播获天价打赏”“主播成为致富捷径”等信息广为传播,一些青少年因此形成靠卖笑撒娇就能赚钱的“畸形”致富观。有调查显示,大量在校大学生对成为主播“有强烈向往”。这种金钱至上、攀比打赏的现象,严重毒害了社会风气。
有心理专家直言,网络直播平台就是针对人性弱点设置打赏环节的。主播靓丽、可爱、暖心、多才多艺的人设,情感牌、玩暧昧、软色情、骗粉丝、激将法轮番上阵,足以令一些未成年人和成年用户失去理智,疯狂打赏。
网络直播不是做公益,主播不是“活雷锋”,其收入靠用户打赏为主,在直播间表演或主持属劳务付出。不管主播有否暗示或明示,直播中激励或诱导用户打赏的机制事实存在。用户往往是被争相刷存在感的氛围裹挟下,非理性打赏主播,迥异于民法意义上的自愿赠与。加大直播打赏监管力度,势在必行。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多项举措,整治直播打赏乱象,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参与直播的时间和打赏金额进行设限,以遏制孩子们沉迷网络直播。不过,这些举措适用范围较小,还被租借账户、利用家长账户等打擦边球手段“消解”,收效大打折扣。
为此,笔者建议,监管部门对直播打赏全面设限。不仅限制未成年人打赏,对成年人打赏主播也要设限。即:对一个设备终端或帐号在一定时间内,对某个平台充值、对同一主播打赏金额(刷礼物),设定最高限额,超过无效,且一视同仁。此外,对违规主播加大惩处措施,情节严重时关闭其直播打赏功能。只有这样,才能使网络直播参与各方理性、冷静行事,才能更好地遏止打赏乱象,推动直播健康发展,让网络空间充盈朗朗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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