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卫志凌 11月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加快推动广州北京路二期、深圳东门步行街改造提升,评选认定一批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鼓励各地培育一批重点步行街(商圈)。
《通知》提出,各地加强对步行街(商圈)的整体规划、软硬件设施改造、市政配套、运营管理和宣传促销,并给予政策支持。在街区1公里半径内,加快规划建设旅游车辆停车场所、景观绿化、灯光照明、电信设施、公共卫生间、公共交通环线等市政配套设施,解决违建等历史遗留问题,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增强文化底蕴,规范管理运营,推动差异化、品质化、多元化发展。对确定为全国示范步行街、省级示范特色步行街(商圈)的,省财政对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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