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
4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招商引资政策(2022版)》(荆政发〔2022〕1号)(以下简称“政策”),内容涉及节约集约用地奖励、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十二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了我市招商引资政策,丰富了支持企业的政策手段。
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招商引资政策(修订版)的通知》(荆政发〔2019〕1号)同时废止。新政策内容包括节约集约用地奖励、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外商投资奖励、税收贡献奖励、承接产业转移、产业基金扶持、物流成本补贴、人才政策支持、产业链招商奖励、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十二项措施,每条措施目标明确,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强。
政策还规定,对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确定支持政策。政策适用于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按园区有关政策执行)、漳河新区;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记者付永锡 通讯员郑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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