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双十一”临近。针对往年营销短信满天飞的乱象,近日,工信部召开规范电商平台“双十一”短信营销行为行政指导会,要求各电商平台应自查自纠,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发送营销短信。
凡是有过网购经历的人,应该都对被营销短信疯狂骚扰的遭遇不陌生。尤其是在花样频出的“购物节”期间,数不清的营销短信让消费者不堪其扰。有网友就表示,“如今手机信箱简直成了垃圾场……”大量的营销短信不仅给个人造成信息骚扰,还存在信息泄露风险。此背景下,工信部于今年“双十一”前夕发出营销短信“限制令”,可谓正当其时。
事实上,广告法早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也就是说,商家未经同意擅自给消费者发送营销短信,本身就有违法律规定。此次工信部门有针对性强调,再次给相关方面敲响警钟——是时候依法依规把对营销短信说“不”的权利还给消费者了!
当然,除了“双十一”这样的购物节,“不得未经同意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应真正成为铁律和高压线,任何时候都该被遵守。要做到这一点,相关平台除了自查自纠之外,还应继续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用户何时、何地授权?如何关闭授权?网购时所留下的个人信息如何避免被泄露……一系列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厘清和规范。有了相关部门的“预防针”,加上个人信息保护法即将生效,希望从这个“双十一”开始,消费者能真正享有免于被营销信息骚扰的安宁。(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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