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蜂产品,肉制品,罐头8大类食品共46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55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涉及海口地区的不合格产品
■海口琼山王海珠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介绍,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倍硫磷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海口秀英陈小花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介绍,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海口拾味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国兴分店使用的炸鸡翅过程用油(棕榈液油)(加工日期:2021-08-23),检验项目极性组分(PC)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介绍,极性组分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原因是餐饮加工用油反复使用,使用次数过多所致。长期食用过度煎炸的食用植物油,其热氧化产物、热氧化聚合产物对人体健康不利。
来源: 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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