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孔雨童
清明假期,一则#火锅店老板反复用老油被判赔1376万#的消息上了热搜,相关内容的评论中充满了“大快人心”的叫好声。
这是一则与大众太过于“息息相关”的消息。中国人爱吃火锅,有数据统计显示,全国火锅门店一度达到了60.9万家,麻辣锅又是最热门的锅底。火锅油的安全问题,切实关系到很多人的健康。
“老油”实在是一个比较温和的说法,换个名字可能更熟悉:口水油、地沟油。这两个名词的阴影可以说笼罩在喜欢外食火锅、川菜等饮食的老百姓心头多年,但很显然问题没解决好。比如,很多人已经自动“削足适履”到形成了“既然出去吃了,就要有心理准备”的观点;也有一些媒体在频频科普“如何教你辨别地沟油”,以打败这防不胜防的黑魔法。但这种要你面对现实的“”和解”和自我武装的技术防御,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各地的监管部门当然在出手,网络搜索时能看到不少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罚的新闻。但很显然,无论是对商家的威慑,还是对大众的安全感的呵护上,力度依然不够。在今天的热搜里,我们也能看到很多类似“我就想问问有多少家不会反复用这种油,一些便宜的店基本都是反复用吧”“希望以后都是这个力度起步,我们的食品安全就有希望了”的评论。
实现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需要法律更多地挥拳,且拳头得硬,得打出响声。就如同这次“大快人心”的判罚——因反复回收利用废弃火锅油脂销售长达19个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额达137.6万,成都这家火锅店老板在法律框架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260万元,并因被提起公益诉讼,支付了惩罚性赔偿金1376万元。
赚137.6万,赔1376万;除此之外还要坐十年牢。倘若一条街上,有一个火锅商家受到如此“重罚”,那相信别的商家也会一定程度上更有“敬畏心”,毕竟当违法被抓的几率大过安全,处罚大过利益,就得掂量掂量了。
逐利从来是商家的天性,也是从上到下必须面对的人性。因而道德约束不够,通过政府管理,尤其是法律的力量来规范商家行为才更是一种必须和责任。创造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的环境,需要更多这种“大快人心”的处理来惩前毖后。
顽疾很难,不做更难,“外食就要有一定心理准备”这样的句子,该是挂在管理者自尊心上的警句。
","content_hash":"cfff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