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金银箔粉装饰食品,在汤汁中添加冬虫夏草、西洋参、石斛等中药材,这类食品在如今的餐厅里我们偶有见到,但这样做违反《食品安全法》你知道吗?
3月30日,“同创食安天府·共治共享共智”2022第二届四川食品安全论坛暨川派餐饮十大领军人物颁奖典礼在成都举行。在本次论坛现场,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分享了2021年度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多起行政、刑事案件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时刻敲响食品安全警钟。
金银箔粉、“冬虫夏草”上餐厅,食品安全存风险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思琪作了题为《浅谈餐饮行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分享。她谈到,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但是政府部门监管的工作重点,同时也是各食品企业的底线、生命线。
近两年,伴随人工智能、中央厨房半成品、预制菜等标准化产品的不断成熟发展,让餐饮行业“去厨师化”趋势愈演愈烈,但这也对企业原料进货查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李思琪认为,今年3.15晚会曝光的“老坑酸菜”事件敲响了沉重的警钟,但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只有切实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才能最大限度规避原材料风险,才能保证食品的安全。
同时,针对近年来餐厅使用金银箔粉让食品“穿金戴银”、在菜品中添加冬虫夏草、西洋参、石斛等违法案例,李思琪提醒广大餐饮企业切忌超越法律法规框架挑选原材料。
一盘美味佳肴端上餐桌之前,在加工环节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李思琪在现场分享了一则入选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春雷行动2022”的典型案例。案件中,先后有9名顾客在武侯区某餐厅就餐后出现腹痛、腹泻、发热等症状。经对食物中毒患者排泄物抽样检验,发现致病性微生物沙门氏菌超过了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餐馆处以6.6万的行政处罚,同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该事件直接责任人,也就是厨师处以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全市首起千万级赔偿,成都高新区某火锅店使用“地沟油”
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非法逐利,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生产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等,这些行为都被我国《食品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
在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唐旭分享的案例中,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老油”,成都高新区某火锅店负责人被判约1376万元,作为成都市首起在危害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判处千万级赔偿金的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据介绍,付某系成都高新区某火锅店负责人,在其授意下,厨师长朱某、后厨领班徐某参与餐后废弃油脂提炼,通过过滤、沉淀等方法将顾客食用后的餐后废油回收加工制成“老油”,再将“老油”添加到新的火锅锅底中对外销售供顾客食用。后查实,该店共生产、销售添加“老油”的火锅锅底金额为137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付某、朱某、徐某被判处5-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刑事罚金;同时判决付某支付10倍于生产、销售金额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1376万。唐旭谈到,严惩背后,反映着我国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在另一起案件中,上海某国际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刘某某),将存放公司仓库内的超过保质期的新西兰恒天然全脂奶粉8330袋(25KG/袋),以及超过保质期的新西兰恒天然切达奶酪269箱(20KG/箱)出售给尚某某经营的公司,销售金额共计295万余元。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单位上海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唐旭认为,这个案件凸显了我国刑法对于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企业一旦被定罪面临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还包括企业声誉受损、禁止参加招投标等一系列负面影响。因而,企业合规建设对于餐饮企业同样重要,需要将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内化为企业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各方面的行为准则,并通过合规建设去及时发现和整改企业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消除违法风险。
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吃在中国,味在四川,共同打造维护四川这张美食名片,实现餐饮企业健康发展之路,需要企业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及社会责任感。
据介绍,本次活动由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指导,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华西都市网、成都范儿、四川美食搜索主办,四川省美食家协会、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旨在通过聚焦川派餐饮行业人物,来反映餐饮经济乃至在全国餐饮经济中的年度重要表现,从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助推川派餐饮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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