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
林娜是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城郊人民法庭庭长。近日她被授予山东省“最美公务员”称号。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她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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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林娜开始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城郊人民法庭庭长。十几年来,她立足审判工作,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务实勤勉,无私奉献,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间。2017年2月林娜法官工作室成立,集中办理交通事故案件,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立案、保全、审判、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
林娜说:“在普通老百姓心中,法官就是他们心中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一定要把自己放在一个和当事人平等的位置上,通过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说,才能抓住问题的焦点。 ”近年来,林娜所办理的案件近5000件,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成为全县百姓有口皆碑、值得信赖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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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林娜就来到汶上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一名审判员,到民一庭副庭长,再到现任城郊法庭庭长,她始终奋战在办案一线。2017年初,汶上县人民法院驻交警大队林娜法官工作室揭牌成立,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立案、保全、审判、司法确认等一站式服务。工作室所在辖区车流量大,交通事故频发,有时一天要调解、庭审十多起交通案件。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林娜工作室还简化办案程序,实行了灵活排期、归类审理、电子送达等多项措施,打通了案件审理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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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不是目标,事了人和才是最终追求。”林娜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到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在她办理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有近百分之八十是通过调解解决的。
“选择了这个职业,就是选择了责任与担当,只有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才能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作为一名党员法官,林娜秉承倾听的耐心、分析的细心、担当的诚心和永恒的责任心,在司法审判一线忠诚履职,于法锤起落间绽放最美芳华,让群众在法律刚性之外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人物档案
林娜,女,中共党员,2006年1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汶上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城郊人民法庭庭长。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齐鲁最美法官(提名奖)”、济宁市“最美政法干警”“全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近日被授予山东省“最美公务员”称号,荣获个人二等功。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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