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日报讯(王树仁报道)“这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真称得上是‘雪中送炭’啊!在10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我们提前享受到了177万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公司少缴了26万元企业所得税,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确保公司有更多资金投入到研发项目里,为公司的发展增添了动力。”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秀军说。
正如朱秀军所言,此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可谓“优惠加码、亮点频出”,按照国务院和财税部门有关部署,10月份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缩短了政策享受周期,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配套举措非常简洁实用,新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操作难度进一步降低,通过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略加指导,我就熟练掌握了。”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秀山描述道。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精神,确保县域内企业及时掌握和享受新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柳河县税务局线上、线下齐发力,向纳税人推送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办税服务厅咨询台醒目位置摆放省局印发的3种加计扣除政策宣传资料,供纳税人取阅、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筛选出应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逐户电话辅导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组织业务骨干对重点企业实地走访、上门精准辅导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及相关申报操作;持续优化网格化服务,利用电子税务局精准推送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组建专项服务团队,负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政策业务辅导、政策问题解答,疑难问题处理。
目前,通过线上、线下已对研发企业推送辅导研发费新政实现了全覆盖,提前享受到三季度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达100%,有效促进了县域内研发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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