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今天,记者从南湖区教体局了解到,《南湖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已于近日实施,这是南湖区制定的首个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
自教育“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南湖区营利性学科培训机构得到有效规范治理。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缺乏设置标准、管理职责不明晰、监管措施难执行等情况,南湖区也一直在探索有效措施。
“南湖区现有体育类培训机构(含健身房、培训机构、游泳馆等)147家,其中涉及青少年人群的体育类培训机构有约100家。”区教体局体育科负责人盛寒胜介绍说,该《指引》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标准、审批和管理职责等作了清晰和明确的界定,将促进全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指引》中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与其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投入,稳定的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0万元,须经法定机构验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在场地方面,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办场地面积与办学内容和规模相适应。开办场地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培训场地面积应不少于开办场所面积的2/3。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
在群众较为关心的培训内容上,课程内容需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要求,科学高效地实施素质教育,以提高学生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为落脚点,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与此同时,《指引》明确要求审批流程,根据南湖区最多跑一次“金名片”及时解决审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好具体设置要求、审批登记办法和流程。
“整个准入的标准应该说体现了稳字当头,并注重在质量上提升。”盛寒胜说,《指引》以促进全区体育类校外培训行业市场的稳定发展为出发点,规范行业秩序;还为全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了一定的模式、标准和方向,规范和提升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入行标准,不仅树立了正向引导行业的理念,也促使培训机构要更高标准提升自身内部经营、管理、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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