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时,国家就确定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我国一共进行了3次农村土地改革运动,1941年一次,1947年一次,1950年一次。1950年6月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没收了封建官僚地主的土地,按人均分配给了农民。1958年成立了人民公社,农民手中的土地全部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集体制一直到1978年,农村土地又一次进行了改革,由集体制改革为土地联产承包制。1982年全国完成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发展走上了快速道,种植业,养殖业不再是农村人唯一的出路,全国许多农民奔向城市,在城市里找到了自己挣钱生活的方法。由于大量的农村人进城发展,造成了有些农村地区土地的抛荒现象。这些年也出现了土地流转方式,但这个方式也不是最终的方式,在土地流转中出现了两个不好的现象;土地流转后不从事农业生产,骗补贴跑路的事情,也出现了土地流转后亏本跑路的现象。
土地承包制已经不适合农村的发展了,振兴乡村集体经济,共同富裕,必须要把土地收回集体管理,因地制宜,多种经营,农产品深加工,大力发展集体事业,才是农村人的根本出路。
","content_hash":"65b4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