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土地一直被视为农民的“命根子”,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土地当中宅基地占比超70%),其不仅是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的生产资料,更是改善村容村貌、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然而,长期闲置、违规滥用、一户多宅、权属争议等等问题的存在不仅造成宅基地的严重浪费,而且影响新农村的建设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鉴于此,近些年来国家逐渐强化对宅基地的监管,并持续推动与深化宅基地基本制度的改革,比如三权分置、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强化一户一宅、允许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抵押贷款、建立宅基地数据库系统等等,力争用最短的时间盘活乡村宅基地资源,进一步切实保护农民所享受的基本土地权益,并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
众所周知,因宅基地及农房闲置而导致的“空心化”问题近几年来呈愈演愈烈之势。数据显示,我国农村闲置的宅基地资源面积多达3000万亩,在少部分农村地区,宅基地一度呈“匮乏”状态,非常不利于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且,因农民“无序建房”而导致的土地规模化、集约化难度较大,同样也不利于土地资源被盘活利用。因此,宅基地改革迫在眉睫!
据了解,从2019年起国家启动试点,鼓励试点地区积极推动闲置宅基地及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确保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及废弃集体入地能够被盘活利用,进而保证农民最基本的土地权益,同时也能让资本方有收益可赚!当然,推动宅基地入市有一个必备的前置条件,即以农民自愿为基础,除此之外,宅基地入市与否还需要满足如下这4个条件:
①不能破坏农民的基本利益,且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的成员同意;
②符合城乡的土地建设规划,且必须为经营性集体土地;
③不合法宅基地或非建设性用地(比如自留地),不允许入市,需为合法的建设用地;
④需要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事实上,除了上述这4项准则之外,针对宅基地入市及盘活宅基地资源所采取的其它一些改革措施,接下来国家及地方还要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并通过将闲置宅基地资源转变为新增耕地或建设用地等方式来确保返乡农民的用地需求。另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当中,国家也鼓励农民积极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旅游业、休闲农业、民宿等等,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进而增加财产性收益!
一般来说,推动闲置宅基地资源入市,可以为农民带来3大利好:①帮助农民增加收入途径;②宅基地价值攀升;③有效盘活宅基地资源。首先来看第①点,推动三权分置、宅基地入市等其它一系列的基本制度改革,农民可以通过流转、抵押等方式使宅基地产生收益,以增加农民的收入途径!而且,在试点地区,农民还可以选择自愿退出,获得一笔补偿款!
其次再来看第②点,土地基本制度改革及入市政策的持续放开,未来宅基地的价值攀升恐将是板上钉钉的一件事!而且,尤其是异地入市的指标放开,则更加凸显宅基地的“金钱”与“变现”价值!毫无疑问,宅基地升值使得农民受益,也进一步促使农民意识到宅基地的重要意义!另外,牵涉到征地拆迁补偿的方面,宅基地升值也即意味着农民拿到的补偿会更高!
再者,我们来看第③点。推动闲置宅基地资源入市不仅切实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宅基地的闲置与浪费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既利于村镇的整体建设与规划,又能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实施!同时,为农村产业的发展与升级也提供了“用地”基础!如此来看,咱农民倒没有理由不接受宅基地入市政策了!当然,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与实际经验的不断积累,宅基地或将为农民创造更大价值!对此,你又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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