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和宅基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空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村地区变成城郊结合部或者开发区,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和就业,但是,关于农村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一些地方搞大融资、大建设,增加了村里的债务风险,还有一些地区盲目推进合村并镇,忽视了农民的意愿。为了更好地推进乡村建设,国家也在推进危房改造相关工作,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同时明确,不得违背农民的意愿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
近10年来,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工作。在2022年的一号文件中提出,要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其中包括健全乡村建设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基础设施工作等。其中有6个大动作,值得大家注意。
1.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
文件规定要分类明确耕地用途,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过去存在一些在农村耕地上建造大棚的现象,实际上内部却被改造成居住用房,今后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将受到打击,国家还将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在耕地上建设大棚房的现象进行治理,巩固治理效果,各地还有严格的考核制度,村干部要担起责任。只有严格将耕地用于农业生产,才能强化现代农业的基础支撑,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农村建房行为。
2.严格规范村庄撤并,统筹村庄布局。
前些年山东等一些地区盲目推进合村并镇,虽然出发点是不错的,希望提升农村人的居住环境,但是合村并镇也要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有些农民搬到楼房之后不方便从事农业生产,距离自己家的耕地比较远,还有的人搬到新家后,还要花上一笔装修费。文件明确提出要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以后即使要开展合村并镇,也会经过一番合理规划,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
3.实施拯救老屋的行动。
村庄开发要考虑现有实际,不盲目拆旧村,也不会盲目建新村。过去一些地方搞大开发,大建设,不仅会增加地方财政的债务风险,还会让一些特色民族村寨被拆掉,造成千村一面的现状。实施拯救老屋行动,意味着一些具有当地特色的老房子会迎来维护和维修,而不是拆迁。这有助于保护当地特色,留住乡愁,也可以保护一些具有留存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4.开展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
2021年开始实施的新土地法明确了宅基地的申请和保护程序,同时也明确人们可以将闲置的宅基地有偿退出。在城市发展的农村人将宅基地有偿退出后,可以得到一笔补偿费,也不用担心老家的房子无人管理。确权登记早在2013年就开始了,但2020年受到疫情的影响,还有一些地方没有完全完成,本次明确各地要开展确权登记,让每个农民都可以得到产权证书,可以保证人们的合法权益,不管是拆迁补偿还是传承给子女,确权登记可以让农村的房子价值得到提升,农村房子的产权合法化,农村住房改革进一步推进。
5.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
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城市的房子大多是由开发商建设,经过了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建筑保质期一般是50年,但是农村的房屋大多是农村村民自己建设,不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再加上不少农村人到城市发展,忽略了对农村房子的维护,一些年久失修的房子无法抵御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农村出现危房不仅影响新农村建设成果,还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截至2021年4月,广西排查出3.65万栋隐患住房。今后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是维护农村房屋质量和保护农村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今后要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这意味着以后农村建房不会像以前那么容易,首先农村建房要符合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其次,农村建房要符合安全标准,需要拿到建房许可证才能开始建设。
6.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农村,宅基地可以建房子用于居住,还有一些土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以用于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根据一号文件,这类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增加农村收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一号文件还指出,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朋友有承包地的,可以继续稳定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确实是一项造福于民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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