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特
引子: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近日,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推动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形成新发展格局,提升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化运作水平,其中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的提法引发市场关注。本期思与辨就此展开讨论。
■ 主持人:赵 鑫
■ 嘉 宾:
盘和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刘佳宁(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
余凌曲(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副所长)
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主持人:《意见》出台有何意义?
盘和林:其一,有利于支持深圳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建设,推动深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其二,有利于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将推动严控房地产行业风险,强化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整治违法金融活动。其三,有利于推进深圳金融创新,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扩大金融业开放。
刘佳宁:《意见》为推动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形成新发展格局,提升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化运作水平,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效应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余凌曲:《意见》指明了深圳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将推进深圳金融业提升创新能力、服务水平和发展能级。按照《意见》要求,深圳金融业将围绕科技和产业创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不能打着科技和创新的幌子,违背金融运行规律
主持人:《意见》提出,严格划定不能逾越的基本红线,对互联网企业平台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如何解读?
刘佳宁:当前,部分互联网平台企业无牌或超范围从事金融业务,由此放大了金融风险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要强化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科技是提升金融发展水平的工具与手段,不能打着科技和创新的幌子,违背金融运行规律,造成金融风险。总量控制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具体体现,可以严防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向银行保险机构传染渗透。
余凌曲: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混淆了科技与金融、信息与信用等界限,导致出现大量金融监管盲区和空白地带,从而蕴藏巨大金融风险。通过总量控制,可以把相关风险限定在可控范围之内,实现“边发展、边规范”。
盘和林:总量控制说明深圳遏制互联网企业大量涌入金融领域的势头,以防止互联网金融机构无序扩张。但同时要看到,《意见》是总量控制而非完全禁止,其只是对互联网企业平台扩张速度和节奏加以限制,兼顾了强化监管和创新发展。
监管要在金融创新之前,防患于未然
主持人:《意见》提出要严防以科技服务为名变相从事金融活动,对此,有何建议?在发展互联网相关产业时,如何防止金融“脱实向虚”?
余凌曲:严防以科技服务为名变相从事金融活动,要加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按照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把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统一监管。
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同时,要广开互联网金融平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正门”。利用金融科技手段高效推动资金循环与实体经济循环精准匹配,让资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直达实体经济。
盘和林:防止金融“脱实向虚”,一是要引导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结合,引导互联网企业赋能实体经济;二是要让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更加透明,机制更加简单,明确相关主体责任;三是监管要在金融创新之前,防患于未然。
刘佳宁:随着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以科技服务为名变相从事金融活动引发的“数据风险”与“平台垄断”,对金融监管形成了新挑战。《意见》为防范金融“脱实向虚”提供了行动指南,下一步,还需要细化举措,审慎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发展。
防止金融“脱实向虚”,一方面要坚持公平监管和从严监管,加大对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的违规清理,通过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推动平台治理走向“整体智治”创新,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另一方面要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通过差异化监管、精准施策,推动互联网金融平台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思与辨|为互联网金融机构 无序扩张划定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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