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这一新政,意味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告别免税时代,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并不意味着所有跨境电商平台上的进口商品都会变贵。食品、保健、母婴、日用品类等中低端商品可能会变贵,而奢侈品等高端商品价格反而会下降。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不再免税
目前,我国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低于综合税率。缴税额在50元以下的商品,可以免征行邮税。
新政的出台,则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取消了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免税额,也就是说,今后跨境电子商务的零售进口商品不存在“免税”这一优惠。
《通知》还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为此,有网友用母婴产品中最为常见的消耗品之一的尿不湿算了一笔账。以花王尿不湿为例,税改前一包单价约为120元,消费者买4包的价格是480元,原先税率政策下因为没有到50元行邮税的起征点不需要缴税,但税改后,无论尿不湿的总价值是否到500元都需要缴11.9%的税,4包尿不湿则需缴纳120×4×11.9%=57.12元的税费,而这部分钱会转移到消费者头上,相当于一包尿不湿比之前涨了14元多。
三类商品未上清单
新规出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有三类商品被从正面清单排除了。
第一类是体积较大的家电、家具等,这些都是不能通过邮包、快递的方式来传送,而只能通过物流的方式来传输的。
第二类是大宗商品、原材料等明显不属于自用的消费品。
第三类则是高精尖、比较小众的电子产品。
国内消费者最关注的配方奶粉有下架的可能。虽然配方奶粉出现在了清单上,但其后的备注称“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实施注册而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除外”。
新政剑指负税不公
“此次调整是对过去长期执行不合理税收政策的纠错。”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解释,我国将进出境商品分为货物和物品两类,进境货物按照贸易的属性,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进境物品按照非贸易的属性,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来征收行邮税。
但随着跨境电商的兴起,大量的贸易类商品也都通过邮递渠道进境,这些商品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会与一般贸易进口商品、国内生产销售同类商品产生税负不公等问题。
据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包裹不用缴税就进境了。而相对于我国一年几千亿元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我国公民海外购物消费规模,2014年我国对所有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不到10亿元,税收流失严重。
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跨境平台企业已逾5000家,通过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逾20万家。有专家预测,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将达6.5万亿元,未来几年跨境电商占我国外贸比例将提高到20%,年增速超30%。业内人士分析,新政实施后,跨境电商将在更公平的环境中与传统零售企业、国内消费品生产企业进行竞争。
九张图看懂“海淘税收新政”
内容来源:人民日报微博、新华网、光明网、第一财经网
本期编辑:周梦爽、王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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