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投资创投机构单笔最高奖励达2000万元;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单笔最高奖励500万元;争取国家级母基金落地深圳;探索优秀风投创投企业上市安排;支持国有创投标杆企业发展,探索建立行政免责容错机制……
4月7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以进一步促进创新资本服务深圳先行示范区创新发展战略,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安路科技上市,标志着深创投成为我国首家上市数首次达200家的本土创投机构
《若干措施》主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17条意见措施,包括发展目标、优化市场准入和治理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他说明事项。
此外,深圳还配套制定了《关于深圳建设国际创投风投中心的工作任务清单》,滚动式形成“1+1政策措施及任务清单体系”,作为促进深圳创投风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和具体措施,全面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加快提升深圳创投行业的引领力和辐射度,精准引导资本聚焦深圳实体经济发展。
背景:深圳已初步建立全过程创新生态链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深圳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金融中心,资金资本密集、金融创新活跃、研发能力突出、产业基础雄厚,初步形成了“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构建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资深度融合”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
风投创投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推动科技创新转化的“助推器”和创新发展的“加速器”。一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风投创投发展。自2003年以来,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在全国率先立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并在2010年、2014年、2017年先后出台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试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等专项政策,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创投产业发展,相继成立了全国千亿级规模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百亿级规模的天使母基金,以及国内第二家“出海”投资的人民币投贷基金等,努力营造出良好产业营商生态环境,涌现深创投、东方富海、达晨创投、松禾资本等一大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充分代表深圳本土品牌的风投创投企业。截至2021年底,深圳辖区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308家,管理基金数量1.98万只,均位居全国第二;管理基金规模2.27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上海。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贯彻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优化私募和创投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首批清单事项为契机,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同意,发布实施了《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创新资本服务高质量发展战略,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持续加大对深圳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大产业集群)、八大未来产业等关键领域的投资力度,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和创新资本形成中心。
亮点1:打造私募投资便利化绿色通道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之间的私募基金登记注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记者了解到,随着私募行业监管趋紧,私募基金登记注册时间会较长。深圳《若干措施》着力为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产品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市场准入、募资、退出等便利化程度。
《若干措施》指出,健全行业治理机制。开发建设私募投资企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即“好人举手”平台,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以信息披露、数据治理和信用监管为核心,将辖区从事风投创投业务的企业纳入监测预警范围,建立“信息披露-风险预警-公示及联合惩戒”为一体的信用信息管理体系。
亮点2: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圳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在深落户,扶持重点风投创投机构发展,引导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激发天使投资活力,优化空间保障和人才奖励,健全市区联动招商机制。
记者发现,这一部分措施以奖励为主,按照《若干措施》解读介绍,深圳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比如,一是适当提高落户奖励。《若干措施》根据创投机构实际在深投资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将对创投机构单笔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
二是固化存量头部机构在深集聚。《若干措施》提出,以营业收入2亿元且同比增长10%或利润总额2亿元为标准,对存量头部机构按照退出贡献比例进行奖励,最高单笔奖励2000万元。
三是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深圳原有政策门槛较高,中小型创业投资企业难以获得深圳市政府奖励或扶持。对此,《若干措施》鼓励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深圳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的创投机构,按照创投机构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单笔最高奖励500万元。
亮点3:覆盖创投产业“募投管退”全流程
《若干措施》聚焦当前行业“募投管退”的关键环节,明确重点领域和改革方向,释放改革“组合拳”。在资金募集方面,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等发起设立母基金,发展项目制专项子基金;争取国家级母基金落地深圳;探索社保基金、年金等长线资金开展权益类投资试点等。在退出渠道方面,首创提出探索头部创投企业上市制度安排,推进PE/VC份额转让试点、发展S基金及可变资本等行业最关键的改革措施。在投资聚集方面,除财政奖励外,进一步强化市区“一盘棋”统筹协调。
一名深圳知名投资机构负责人表示,目前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资金募集是重中之重,也是行业难点痛点。深圳响应监管政策,探索“松绑”险资、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限制,探索头部创投企业上市制度安排等,都有较高创新意义,期待相关细则能尽快推出。
记者了解,深圳创投行业此前呼吁壮大美元基金,一方面估计深圳创投机构走出去,试水设立美元基金,另一方面也希望深圳实施特殊政策引入全球优秀创投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引入长线资金,比如包括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长线资本参与出资市场化母基金;鼓励投贷联动、股债联动、投保联动等,记者留意到,这次《若干措施》对相关建言都有纳入。
亮点4:在金融创新开放上拓展“辐射度”
《若干措施》提出几个方面创新:首先充分发挥深交所资本市场核心地位优势,建立联通风投创投企业与科技创新种子项目、金融机构及创业板等市场板块的信息对接机制。
其次是持续深化深港“合作牌”。比如借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先行先试契机,依法依规推进区内资本可兑换等创新试点工作,促进跨境双向流动。
第三是建立全球财富资源引进的“直通车”。比如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深化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用足用好100亿美元跨境投资额度;推进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试点;拓展创投风投企业海外中长线资金来源,引入境外资金设立人民币创业投资母基金。
四是深圳的市区引导基金制度更灵活。比如优化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和服务模式,进一步筛选优秀基金投资管理团队,提高子基金运作效率,吸引国内外知名基金管理人;支持国有创投标杆企业发展,探索建立行政免责容错机制等等。
【记者】李荣华
【作者】 李荣华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content_hash":"ade1adab